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域名保护法律规定是什么?

发布日期:2023/12/21 14:57:12浏览次数:3098

域名作为一种知识产权,关于保护域名的法律规定包括民法典的规定和知识产权法的规定,其中民法典规定,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知识产权;知识产权法的规定则更为详尽,包括如何使用他人知识产权、权利人对知识产权的行使等。

一、域名保护法律规定是什么

域名保护法律规定如下:

1.民法保护

域名作为无形财产或智力成果都理所当然地受到民法的保护。我国《民法典》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,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知识产权。这就是说,域名只要是合法取得且未侵犯他人的在先权利即受法律保护。具体的说,域名所有权人对其拥有的域名可依法进行持有、建立并经营相关网站或网页、获取经济利益、放弃、闲置、捐赠、转让、许可、合作等活动。任何非法干预都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,权利人有权获得行政、司法救济。

2.知识产权法的保护。

域名作为一类新兴的知识产权,适用知识产权法一般原则。域名是一种专有权,权利人垄断这种权利并受法律保护;权利人以外的第三人不得侵犯这种权利,未经权利人同意,不得享有或使用该项权利;权利人对这种权利可以自己行使,也可转让他人行使,并从中收取报酬;域名权在法定期限内发生效力,它以注册而产生,以续展而延续,以不续展而消灭。

二、域名商标的保护期限是几年

域名商标的保护期限是十年,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,而商标保护到期后可以申请续展。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》第三十九条规定,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,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。

三、域名的法律特征

1.标识性

与商标标识性的显著性要求不同,域名的标识性是计算机识别,只需存在细微差别即可,有较强的技术性特征法。

2.唯一性

域名的唯一性是绝对的、全球性的,这是由网络覆盖的全球性和网络IP地址分配的技术性特征所决定的。

3.排他性

域名的排他性是其唯一性的延伸与保证。找法网提醒您,在任一个注册机构注册的域名均具有全球的通用效力,同时,“先申请先注册”的域名注册原则保证了一个域名只能被成功注册一次,这些使得域名必然产生全球范围内的排他性。